引入新机制,7家关联企业合并破产公平受偿

每位债权人都挽回了45%损失

2019-12-30 09:21
来源: 长江日报

    长江日报讯(记者万勤 通讯员王田甜)12月29日,记者从市法院获悉,根据市委市政府《武汉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方案》,市法院牵头负责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保护少数投资者3项全国营商环境评价指标的推进落实,全市15家法院打破常规,积极创新机制,为武汉“打造全国营商环境最好城市”的目标司法助力。

    东西湖某公司是一家市场物业管理公司,由于股东滥用股东权力,公司财产与个人、家庭财产不分,将公司的财产偿还个人债务转移到关联企业,导致公司的资金长期体外循环,造成了该公司资金链断裂而走向破产边缘。

    由于我国没有确立个人破产制度,只能沿用公司法“法人人格否认”规定,或通过债权追收的方式,将股东个人财产纳入公司的财产进行处理。

    但“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仅仅适用于个案中,对于关联企业无法适用。

    东西湖法院探索了《企业破产法》有关规定及《民事诉讼法》“共同诉讼”等规定中,解读出合并处理模式适用的制度。仍然通过债权追收的方式确定债权人地位,以其关联企业不能偿还到期债务为由,再以债权人身份申请关联企业破产或重整,分别审理,最后根据清算情况确定是否符合实质性合并破产规则来处理,打破关联企业成员内部的独立人格和有限责任围墙,避免了受益的成员企业用于清偿债务的资产不当增加,受损企业用于清偿债务的资产不当减少。

    通过7家关联合并破产,资产统一处置,债权统一清偿,通过网络拍卖平台7家公司资产最终以3.74亿元成交,全体债权人债权得到公平清偿,清偿比例达到45%。

    此举实现了关联企业各成员债权人债权的公平受偿。

    2018年以来,市法院积极构建府院协作机制,审结企业破产、公司强制清算案件21件,同比上升40%。妥善审理了家美天晟等多起民营房产企业破产重整案。

    据市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市法院牵头负责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保护少数投资者3项全国营商环境评价指标的推进落实和填报工作。在北京进行的国家发改委全国营商环境评估中,市法院成立后方支援专家团队,共同应对武汉评估中可能出现的新型疑难问题。同时,应邀派出5位专业法官作为后援专家帮助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督局完成关于土地交易、产权登记、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北京答题工作。圆满完成了答题任务。  

    (原载于《长江日报》2019年12月30日第1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