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丨巡回法庭进社区

2021-04-07 18:08
来源: 东西湖区人民法院

编者按:为切实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全面履行司法职能,努力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 武汉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开设“我为群众办实事”专栏,聚焦武汉法院的好做法、好经验及涌现出的先进典型。


为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方便群众诉讼、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依托法庭优势,助推基层治理。4月2日上午,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将军路法庭在金银湖街道严家渡社区党员服务中心开展巡回庭审活动,公开审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将法律知识送到社区居民家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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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庭审的是原告何某与被告雷某、杨某健康权纠纷一案。原告何某认为,其在与被告雷某接转运汽油过程中,雷某所驾驶的运油车存在机械故障及操作不当导致被非法改装的运油车起火,造成原告何某身体大面积烧伤,经鉴定重伤二级,伤残程度属六级伤残。同时她认为被告杨某是参与人,与事故的发生存在因果关系,因此原告何某要求两被告共同赔偿原告医疗费用、伤残补助金等各项损失共计9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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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前,东西湖区人民法院将军路人民法庭积极做好准备工作,选择此案事发地辖区社区开庭。庭审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当事人最后陈述等一系列庭审程序在法官的主持下有条不紊地进行。旁听区域内,区人大代表、社区群众干部20余人聚精会神地现场观摩庭审实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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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结束后,为更好地满足群众的法律需求,法院干警与旁听居民们展开了深入的座谈交流,并对居民现场提出的的法律问题进行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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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西湖区人民法院利用人民法庭在基层的优势,将巡回法庭开在事发地所在辖区严家渡社区,起到了巡回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延伸了司法为民的触角,让司法真正走到人民群众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