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推动武汉高质量发展,需要良好的营商环境作保障。武汉市委市政府提出,采取强力手段,不断降低全社会营商成本,在最短时间内大幅提升营商环境,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争创全国服务环境最优城市,力争到年底,营商环境排名进入全国城市前十,中部城市第一。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市法院承担了办理破产、执行合同、平等保护少数投资者3项全市改善营商环境考核指标的牵头落实工作。市法院将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不断提升立案、审判、执行、破产等工作的质效,不断拓展司法领域涉营商环境改革措施的广度和深度,为武汉市营商环境提供更优质的司法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
市法院领导主持研究破产案件审理工作
近日,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秦慕萍,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卓立召集环资庭、审管办、研究室、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同志,专题研究破产案件审理工作。
秦慕萍院长、张卓立副院长听取了近几年全市法院破产案件审理工作情况汇报,与参会同志研商分析了当前破产案件审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思路。秦慕萍院长指出,根据中央要求,全国各地均在优化营商环境下大力气,武汉市也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重点。近期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相继研究改善营商环境方案,并根据世界银行评估体系出台了23项考评指标,市法院牵头3项指标的落实。其中,破产办理就是其中一项重要指标。她强调,我们要以优化武汉市营商环境、助力武汉市高质量发展的高度来看待和认识破产案件的办理,要下大力气解决破产案件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一要畅通立案渠道,让符合法定条件的破产案件快速进入审理程序。二要畅通“执转破”,加强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的有效衔接,为推进“僵尸企业”市场出清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三要审理提速。对已经受理的案件全力推进。虽然破产案件没有审理期限的规定,但不能因为有一些这样或那样的困难就放在一边不管。要成立专门的审判团队专门审理和研究破产案件审理工作。要学习全国先进地区的在机制建设、案件办理、提速等方面的审理经验。四要构建外部机制。积极主动争取政府部门的支持。探索常态化法院政府破产统一协调机制,联动解决相关疑难复杂问题。构建有利于破产案件办理、有利于维护稳定、有利于营商环境的外部工作机制。五要完善内部工作机制。要在全市法院破产案件审理的流程管理、业务指导、业务培训等方面有新的突破,实现上下联动、上下合作的良好工作格局。
张卓立副院长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意见,要求环资庭在案件受理、审理提速、业务培训和指导,破产绩效考评等方面要加紧研究,尽早出台具体举措,切实改进破产案件审理工作,助力改进武汉市营商环境的优化。(办公室张群力)